K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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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雖然傾向於認為所有的道德主張權中,都存在著同意的成分,但如果不承認互惠本身所具有的力量,就很難理解道德生活。以婚姻契約為例,假設我在結婚二十年後發現自己雖然一直對妻子很忠誠,她卻在外面有別的男人。這時我有兩個不同的理由可以感到道德憤慨。其中一個是訴諸同意:「我們達成了協議,你發了誓,卻違背了自己的承諾。」第二是訴諸互惠:「我一直都對你忠誠,我不該受到這樣的對待,你怎麼可以這樣回報我的忠心?」第二種埋怨沒有提及同意,也不需要同意的條件。就算我們從來沒有互許結婚誓言,但在這些年來都是以伴侶的身分生活在一起,第二種埋怨也還是一樣具有道德上的可信度。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桑德爾指定授權,10周年全新譯本,收錄台灣版獨家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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