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时间好像已经过了很久了,爸爸妈妈每次送我到首都国际机场的时候,感觉自己仿佛已经把过去的一切都留下了,这么一本小清新的书,让人不禁怀念自己的小时候。幼儿园的我自己,是个脾气不错,有点软弱的小朋友,也不会怎么挣扎。记得刚被送去小班的时候,我的一大法器就是哭,如今想起来我都十分佩服我自己的肺活量,记忆中幼儿园的前半年,我就在爸爸妈妈姥姥姥爷中任何一个送我的人离开后坐在小椅子上哭,停下来的时候,也差不多吃午饭了,执着程度,连老师用小红花诱哄都没有用;后来在第一大法器未果以后,我开始使用第二大法器:尿床,当时三四岁的小朋友是没有什么羞耻心的,反正我知道只要老师给家里打了电话,姥姥姥爷一定会很快的带着换洗衣服来到幼儿园,然后在晚饭前接我回家,就是这样。和余周周不一样,因为眼疾,家里人让我在幼儿园呆了四年,记得当时自己是那么讨厌班里某些很蛮横的小朋友,斗不过他们也就只能忍气吞声,但是二十多年前的今天,记忆里沉淀下来的是点心是炸虾片的下午,和晚餐吃肉包子或排骨,那应该是我人生中最美的那几年了吧。
上小学之后,生活已经变得不一样,离开姥姥工作过的幼儿园,老师们已经不像过去一样可爱,直到后来的后来,从妈妈和姥姥那里,我才知道我一年级的时候是一个多么不受老师欢迎的孩子,那个和容嬷嬷一样刻薄的年级主任还劝妈妈把我送到特殊学校去,大概是她们觉得眼睛有残疾的孩子,脑子也是坏掉的吧。记得一年级的老师是一个看上去很慈祥的老太太,应该五十多岁吧,头发全白了,但是我们都怕她,她会在我们犯错误的时候,打我们的头,不过好在我们升二年级的时候,她要退休了,所以去教学前班了。十几年的初等教育,感觉是不痛不痒的过去了,小学的时候不是个出彩的孩子,初中却误打误撞的冲进了英语实验班,青春期的孩子有些并不是那么友好,喜欢欺负鼻子弱的人,所以作为一个有缺陷的孩子,我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被选中的那一个,虽然不好受,也就坚持下来了。当年的我自己,英语很好,写一手好作文,也许就是那么点小傲气,让我在淡淡的寂寞中,慢慢成长成我现在的样子。
回首走过的旧时光,有玫瑰也有荆棘,记得应该是我已经比较大的时候了吧,妈妈坦白说在我小的时候,他们从来没对我抱有太大的希望,没有指望我上重点高中考上大学什么的,她小时候逼我弹钢琴是因为为了让我长大以后也许能做个调琴师,至少能养活自己,然而只可惜一个执拗的妈碰上一个执拗的闺女,在无数次争吵,无数次哭闹,不快乐的童年记忆之后,我最后以学习任务重为由放弃了,我不知道时至今日妈妈后不后悔,反正我对此是有遗憾的。
时光的流逝,带我慢慢成长,也渐渐的把家变成远方,把记忆中的人变的不一样。小时候的幼儿园,在离姥姥家几条街的地方,小学就在楼下,生病不去学校的日子,我可以趴在窗台上看他们做课间操,十一楼看下去的小学校只有巴掌大一点点,初中我们搬了大房子,学校离家也就一站地,而高中开始就离家远了,要住校了,到最后的最后,我的学校已经是几个时区以外,遥不可及的一个存在了。姥爷放学接我回家一直接到了我初中快毕业,小学的时候他是背着夕阳,任余晖把他镀上了一层金边,初中的时候,他的半边脸浸在夕阳中,背后是川流不息的车流,偶尔和寥寥几个接孩子的家长一起,偶尔一个人,穿着朴素的灰色调外衣,被有点驼,但是曾是军人的他依旧尽量站的很直,仿佛等成了一棵树。小时候不懂事的时候的执拗,开始于小学高年级的时候同学脖子上陆陆续续挂上的家门钥匙,所以渐渐开始反感姥爷放学后校门口的等待,闹过的小脾气现在想起来有的应该是挺伤人的,然而从幼儿园到快初中毕业,除了姥爷癌症做手术的日子,他的接送风雨无阻,印象中小学时候住的房子是高楼,中间有个天井,是附近想要自杀的人的最佳选择,那一次,我们楼有幸中标,天井里的尸体还没处理走就赶上了小学校的放学,那一天我是被姥爷带着径直路过了那些挂钥匙的小孩子,走进天井的时候,姥爷用手掌捂住了我的眼睛。记忆中的那双手有点粗糙,从小到大,过马路的时候总是紧紧牵着我,好像是要拉住一只快要短线的风筝,然而姥爷的风筝最后还是飞走了啊,她从午夜的首都国际机场起飞,路过灯火阑珊的迪拜,飞到另一片大陆,那个对他来说只是传说的英格兰。高中以后,姥爷再也没有去过我的学校,偶尔,我会把学校一角盛开的玉兰花拍下来给他看,而他只是摇摇头,说太远了,她去不了了啊。
时光荏苒,当飞远的风筝偶尔飞回来的时候,她发现那个曾经牵风筝的人衰老的像个婴儿,他忘记了时光,忘记了自己牵了是几年的风筝,忘了自己的老伴儿,忘了自己的儿女,也忘了他自己,我们最后一张全家福是在两年前的春节,等我回英国没多久,他已经要一直住在医院里了,前一段时间,妈妈发给我一张照片,龙种的老人,膝盖上盖着毯子,坐在夕阳里,下面的信息是,“他今天坐了很久呢,多好啊。” 是啊,多好啊,照片里的老人,好像住在尘封了的旧时光里,看到照片的我,多想时间可以走的慢一点,即使那些难忘的旧时光永远像相片一样,镌刻在我的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