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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在对司法权的性质进行全面反思的基础上,讨论了司法裁判的行政模式、审判委员会制度以及检察监督制度,对这些司法制度的深层问题进行了分析。本书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入手,对长期存在的“义务本位主义”刑事诉讼模式进行了理论总结,讨论了这一模式对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广泛影响。针对中国刑事诉讼程序所面临的实施困境,本书还讨论了回避和管辖变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卷移送、事实审重构、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富有解释力的理论思路。最后,本书结合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律师法难以实施的问题,对中国“立法推动主义”的制度变革道路作出了评价,并对那种自生自发的“司法推动主义”的制度试验模式进行了展望。本书倡导一种“以世界眼光研究中国问题”的研究思路,强调既要避免过于主观的法学移植主义,又要克服那种动辄提出立法建议的法对策主义,主张将制度层面的问题转化为理论问题,从而作出学术上的贡献。
作者介绍:陈瑞华,1967年2月生于中国山东。目前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任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2004年获得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2010年获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主要学术兴趣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司法制度和程序法理学。独立出版学术专著十余部。其中代表作有:《刑事审判原理论》(1997,2003);《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2000,2005,2011,2013);《看得见的正义》(2000,2013);《刑事诉讼中的问题与主义》(2011);《程序性制裁理论》(2005,2010);《法律人的思维方式》(2008,2011);《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2008,2010);《论法学研究方法》(2009);《比较刑事诉讼法》(2010);《程序正义理论》(2010);《量刑程序中的理论问题》(2011);《刑事证据法学》(2012);《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2012)。
302 pages, Kindle Edition
Published November 12,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