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也不要只顧著指責大公司,忘記社會大眾也有責任。社會大眾放任大公司為所欲為,姑息養奸,才會有今天的後果。例如不要求礦業公司做好環境清理的工作,或購買木製品時也不管產品是否來自永續經營的森林。長遠來看,如果一家公司唯利是圖、不惜破壞環境,只有社會大眾予以抵制——不管是間接抵制或透過政府人物——才能使該公司在無法獲利之下改變自己的做法。從另一方面來看,有良好環境政策的公司,也需要社會大眾的支持,讓他們的生意蒸蒸日上。如果大企業對環境造成重大傷害,社會大眾也能向他們提出訴訟,要法院給個公道,例如埃克森的瓦迪茲號、北海鑽油平台爆炸、波帕事件等。一般民眾能做的事還很多,例如愛用永續經營的環保商品——家庭倉庫和聯合利華就注意到這點。大眾也可對環保紀錄不良的公司員工施壓,讓他們以公司為恥,向公司主管抱怨。同時大眾也可支持政府和環保紀錄優良、注重環境潔淨的公司簽約,前文提到的北海油田工程招標案就讓雪佛龍得標。又如一九七〇年代和八〇年代,美國就是在民眾的壓力下擬定新的煤礦管理條例,強力執行好的環境政策。此外,就算供應商不理會大眾的要求和政府的壓力,對採購他們原料的大公司還是畢恭畢敬,因此大公司可以對供應商施壓。舉例來說,由於美國民眾擔心狂牛病疫情蔓延,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